“这个具体问题是因为你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的,只对具办人员进行追责,明显存在偏差。”这是蒙城县纪委监委在对某县直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提出的意见。
“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聚焦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蒙城县纪委监委持续在健全监督机制、压实监督责任、落实监督任务上下功夫,有力有序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县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聚焦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落细落实,制定《县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31项监督重点和8个方面的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具体内容。建立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监督情况机制,已专题听取对36家单位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情况汇报。
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县纪委常委会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领导指导,主动将巡察整改监督纳入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协作区和乡镇纪委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季度或半年开展1次监督情况评估,推动采取听取汇报、审阅台账、列席会议等方式,全覆盖全过程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
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明确由协调巡察工作的纪委副书记牵头,结合市委提级巡察及县委巡察工作进度,聚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推进整改情况,定期组建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的巡察整改专项监督专班,目前已对5个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9个学区(学校)、23个县直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
“对监督发现的原因剖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精准、成效落实不明显的单位,我们将采取制发《督办单》《提醒函》或约谈批评等方式,推动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蒙城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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