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蒙城县委巡察办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健全制度抓整改。结合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系统梳理总结县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经验做法,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县委巡察整改和成果的工作举措》《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委组织部协作配合的实施举措》等3个有关整改方面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整改责任,做到有的放矢,推动巡察“后半篇文章”落实落地。
强化培训促整改。针对被巡察党组织存在“不会改”的问题,开展巡察整改培训,科学设置整改培训课程。培训前对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整改中遇到难点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收集,通过课件教学、案例分析、现场解答等方式进行讲解培训,多方面提升培训质效。十三届县委以来,共召开集中整改培训会5次,培训60余人次。
严肃过程督整改。在集中整改期内,县委巡察机构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促指导。十三届县委以来,对三轮共22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中期指导督导,发现98个问题并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对第一轮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成效,采取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评定结果分为“好”、“较好”、“差”三个等次,并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截至目前,反馈并督促完成问题整改1212个。(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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