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是党内政治体检,其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被巡察单位改进工作。发现问题只是巡察的起点,处理解决问题才是关键……”这是阜阳市颍泉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讨论交流时的场景。
今年以来,颍泉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工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以“全周期”管理方式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为规范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该区坚持深度融合、有机贯通,梳理绘制从反馈意见到公开整改报告6个阶段15个环节工作流程图,逐个环节明晰被巡察党组织、区纪委监委、区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材料报送要求等,流程化、清单化引导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向被巡察单位制发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清单”模板,为被巡察单位整改提供有效指引,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
同时,该区制定《关于加强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落实举措》,建立“问题反馈—整改指导—跟进监督—成果运用—评估验收—通报问责”巡察整改监督闭环机制。紧盯审核、监督、评估、问责等全链条、各环节,通过“三方联审”、现场督查、“面对面”约谈等方式,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六届区委以来,被巡察单位完成问题整改1209个。
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是巡察整改的关键。为此,该区制定《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围绕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群众满意度等8个方面,细化“百分制”量化考评指标20项,实现评估验收具体可行。组建“纪委+巡察+组织部+职能部门”巡察整改评估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综合评价等方式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我们将持续探索“全周期”管理方式,多环节、多方位集中发力,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严防巡而不改、改而无效,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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