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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12-08 11:0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宣城市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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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粮食局党委委员胡本源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3年5月13日19时许,时任县粮食局党委副书记的胡本源,在公务检查结束后返城时代替驾驶员将公车驶回,后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顶替其承担了交通事故责任,其本人持默认态度,也未向组织说明。后单位给予事故当事人1.6万元事故补偿款。2017年7月13日,胡本源将1.6万元上交县粮食局财政账户。2017年8月21日,县纪委给予胡本源党内警告处分。   

   二、广德县四合乡太平村党总支书记孙爱成大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9月30日至10月1日两天,孙爱成以自己购买材料、委托酒店加工的形式,租用四合大酒店场地为其女儿办理婚宴58桌。2017年9月11日,四合乡党委给予孙爱成党内警告处分。(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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