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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3-28 16:0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淮南市,淮南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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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寿县大顺镇余埠村原党总支书记李孔军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李孔军违规为其子操办喜宴,违规收受礼金8600元,另李孔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孔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苏嘉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苏嘉安在任准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废旧设备出厂工作小组组长期间,该公司企划部原部长胡某某为了让苏嘉安在某公司收购废旧闲置设备上给予放松监管等方面的照顾,送给苏嘉安5万元人民币。苏嘉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已经收缴。(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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