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吕寨镇原高堰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间,王金合在担任吕寨镇高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吕寨镇人民政府从事计划生育、办理户籍等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三位村民人民币15000元。王金合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县卫计委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宋天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2月15日中午11:50分左右,宋天杰驾驶县卫生监督所执法车辆(车牌号:皖KW199J)处理完公务后,未将公车停放到单位,而是私自停放在其所住家属院内,直到下午2点钟左右才将车辆开到单位。宋天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燃油费200元。
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一中队辅警张永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2月14日晚上9时许,张永没有按照规定停放警用车辆,私自将编号皖LG006警用电动车停放到城关镇水榭花都小区家中。张永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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