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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9-03-26 10:1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宿州市,宿州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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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砀山县农合局综合股股长戚卫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戚卫锋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综合股股长期间,于2014年、2015年春节、中秋节,收受解楼医院、防震医院2家民营医院烟酒合计4480元。2018年10月24日,戚卫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萧县孙圩子乡财政所会计张庆方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9月17日,张庆方在孙圩子乡某饭店为孙子举办喜宴,收取18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600元。2019年2月1日,张庆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宿州埇桥区灰古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徐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4月,徐明因腿部摔伤,手术住院期间违规收受灰古中学20名教师礼金共计5600元。2018年12月,徐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退还。

四、泗县墩集镇初级中学原副校长姜锋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2015年11月,姜锋因儿子结婚在泗县某饭店宴请亲属、同学和部分墩集镇初级中学教师,违规收受10名教师礼金共计2000元。同时,姜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12日,姜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违纪所得全部退还。(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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