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泗县: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3-01 09:4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宿州市,宿州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泗县园林管理处副主任闵祥民(主持工作)违规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12月,泗县园林管理处将南京金浦园林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一辆本田SUV车用于闵祥民等人工地督查、协调工作等,共产生车辆燃油费37377元在本单位下属公司报销。2018年2月14日,闵祥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应承担费用已予以追缴。(宿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