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马鞍山市委批准,马鞍山市纪委监委对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原正处级检察员龙家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龙家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环评手续办理、工程验收、案件处理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龙家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马鞍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龙家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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