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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7-12-21 16:4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合肥市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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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诚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周正春等人骗取拆迁补偿款及安置房问题。经查,周正春担任诚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巢经开区下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利用该公司负责合巢经开区境内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张俊华(诚信投资开发公司原综合部经理)、夏小冰(诚信投资开发公司原资产运营部经理)虚构拆迁安置信息资料,骗取拆迁补偿款441685元,并由张俊华个人账外保管,用于公司违规支出及个人福利发放。其中,周正春分得70000元,夏小冰、张俊华各分得30000元。此外,周正春通过编造虚假房屋拆迁安置资料的方式,为其妻妹骗取安置房1套。上述三人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经合肥巢湖经开区纪工委研究决定并报区党工委批准,给予张俊华开除党籍处分;经合肥巢湖经开区纪工委研究决定并报区党工委批准,分别给予周正春、夏小冰开除党籍处分。三人违法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肥西县卫计委原副主任、党组成员倪良柱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经查,2004年至2014年期间,倪良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疫苗采购、县外定点医院签订、医疗费用报销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违规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合计189000元。经肥西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倪良柱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肥东县八斗镇赵东岗村原文书赵俊发侵占集体资金问题。经查,赵俊发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村集体2012年至2015年期间的累计结余款30563元占为己有。在组织调查前,赵俊发于2015年12月主动退还了全部侵占款项。经八斗镇纪委研究决定并报镇党委批准,给予赵俊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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