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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监察体制改革】接到的第一个“大活”

时间:2018-01-12 15:4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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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第二期集中培训请你给大家讲一讲刑事证据的审查把关。”县纪委副书记邵腾蛟给我交待了任务。

这是我到监察委后接到的第一个“大活”,说真的,心里既激动,又忐忑不安。第一期集中培训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授课,让我感受到了领导们丰富的知识阅历、精彩的语言表达、精湛的业务能力,他们的热情和理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生怕这一课讲不好。虽然我在检察院工作了六年,法律是我的强项,但真正要上课的时候,又战战兢兢,生怕因水平有限而不能达到培训目的。

“我一定要好好准备,给大家留下一个好的印象。”我心里默想。压力就是动力,通过查阅大量资料,几经易稿,终于敲定了思路,形成了课件。我准备从刑事证据与刑事诉讼的关系、刑事证明的规则、证据的基本属性、非法证据排除、证据审查的思路、职务犯罪证据的收集等六个方面展开,既讲解基本的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又结合大量的实践案例具体分析。我把这几年来所学、所思、所为、所感都融入到课件中。

周二上午,到了检验备课成果的时候了。邵书记简单的阐述了刑事证据的重要性,之后就把时间交给了我。带着满满的热情和诚意,条分缕析、归纳总结,释疑解惑、互动交流。不知不觉两个半小时过去了,我的课也结束了。会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同事们频频点头,台上台下眼神的交流,这些给了我极大的鼓舞和自信。课后,同事们纷纷给我点赞。通过授课,也深化了我对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也进一步激发了我的求知热情。随着一个个真实案例的分析,检察院工作的一幕幕重现脑海。虽然脱下了“检察蓝”,但情怀未变、责任未变、使命未变,仅仅是战场的转移、角色的转换、工作岗位的转变。

雄关漫道真如铁,如今迈步从头越。初心依旧,再出发。附录词一首:《诉衷情·监察》千江入海浪淘沙,青莲吐新芽。着力惩贪肃腐,党纪与国法。立远志,撇繁花,解乱麻。此行唯愿,不忘初心,不负芳华。(繁昌县纪委、县监委 王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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