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召开纪检监察组全体会议,纪检监察组组长董震传达了刘惠书记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就学习贯彻刘惠书记讲话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认真组织学习刘惠书记讲话和“5.28”座谈会精神。结合省纪委“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思考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纪委、省纪委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扛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在执纪监督监察工作中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突出抓好监督职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从严惩戒和教育挽救并重,把立案查处违纪行为作为检验监督执纪效果的重要标准;创新线索收集方式方法,灵活运用案件回访,走访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发挥廉政监察员监督触角作用等方式,主动挖掘问题线索,提高研判能力;从严掌握执纪标准,努力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理。
提高业务能力,打造过硬队伍。积极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学思践悟,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打牢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理论基础,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带头严守纪律,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
振奋精神,扎实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全年工作要点进行梳理,对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对尚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列出时间表,采取责任到人、挂号销账的方式,集中精力逐个突破。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振奋精神,发扬优良作风,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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