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按照“放管服”要求,注重扩大窗口辐射范围,围绕“四个全覆盖”加强票据监管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并扎实推进“全程留痕”。
一是票据种类全覆盖。规定由窗口全面承接省非税局票据发放职能,专门新建票据仓库用于存放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三大类所有票据,实现票据种类和票据业务全覆盖。
二是服务单位全覆盖。将省直各单位、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的票据业务纳入到财政窗口办理,实现监管省直票据使用单位全覆盖。
三是监管环节全覆盖。由窗口配合省非税局完善管理流程,追溯票据生命周期,不断强化票据电子化手段,实现印制、发放、领用和核销的全程跟踪监管,实现倒查有据。
四是服务范围全覆盖。开设QQ非税群和电话服务专线,编印便民操作手册,针对不具备开票条件的用票单位,提供代开票据业务。通过采取多种服务方式,着力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打造廉洁、阳光政府。(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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