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南市以推动巡察整改为落脚点,不断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办、巡察组在巡察整改中的责任,把监督力量充分整合调动起来,厘清“责任田”,系上“连环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
“四方动员”守住“入门”关。每轮巡察反馈基本完成后,由市委巡察办牵头,会同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进行全方位的培训辅导,从压实政治责任等3个方面明确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要求、流程和注意事项。市纪委监委相关室、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进行细致讲解。通过培训辅导,进一步传导压力,拧紧“螺丝”,避免被巡察单位在整改过程中“走弯路”。
“四方会审”守住“过程”关。在巡察整改过程中严把落实关,市委巡察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集中联审联核。今年以来,共对12家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各类修改意见300余条,对3家单位开展了提醒谈话;开展了2轮对29家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审核,下发整改审核意见函26份,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00余条。
“四方评估”守住“底线”关。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分别抽调熟悉巡察、纪检监察、组织、党建等业务工作的干部组建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组,采用“五步工作法”(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暗访检查、实地走访、问卷调查),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整改公开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对十届市委第十三轮、十四轮被巡察单位进行评估,对19家单位存在需要持续用力整改的120余个问题下发《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督办函》,纳入日常监督的重点,推动反馈问题见底清零。(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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