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将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大力度抓好县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十二届县委巡察共发现问题7452个,已完成整改7443个,整改完成率达99.88%。”蒙城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在汇报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总结时说道。
为进一步推动县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蒙城县聚焦见底清零,持续强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让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抓好问题反馈,压实整改责任。扎实开展“2+X”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意见,并向分管(联系)县领导、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县委组织部、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将巡察发现的县政府部门相关问题集中呈送县政府党组。
抓细督促指导,推动整改落实。组织召开整改培训会、集中整改推进会等,派出督促检查组开展中期督查、全覆盖督查评估和“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推动问题逐个“销号”。已开展中期督查17次,约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46人次,通过督查评估推动解决巡察整改存在问题103个。
抓强标本兼治,确保整改长效。归纳梳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发送建议书,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整改上下联动,督促进行系统整治。已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巡察建议书6份,提出各类意见建议25条,推动解决问题81个,建章立制11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巩固已有整改成效,积极探索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以制度机制保障整改落实落地,有力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蒙城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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