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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用好“三面镜子”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

时间:2021-07-08 10: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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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来,已有9名80后纪检监察干部走上领导干部岗位,20余人得到提拔重用。”东至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同志介绍道。

让有为者有位,让吃苦者吃香。近年来,东至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好“三面镜子”,注重从政治上考量干部、从工作中考察干部、从口碑中了解干部,树立起良好的用人导向,选人用人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用好“聚光镜”,定位干部“高度”。坚持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日常着眼,严把政治标准这个硬杠杠。定期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政治表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情况、完成交办工作任务情况等,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意见,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尤其注重年轻干部、业务骨干的政治表现。

用好“放大镜”,考察干部“能力”。围绕监督专责和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集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深入工作现场、基层一线了解干部的能力表现,结合日常了解、年度考核、述职述廉、专项考核等情况,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干部阶段性工作绩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社会反响等,做到定性、定量分析评价,确保客观真实反映干部的工作能力。

用好“广角镜”,了解干部“深度”。深入基层走访调研,面对面、近距离与基层干部、群众接触,全方位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和学习情况。走访调研对象实现基层全覆盖,包括纪检监察干部所在单位人员、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级组织负责人、党员群众代表等。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交流谈心等方式,深入与谈话对象坦诚交换意见,正面了解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运行情况和干部的一贯表现,为综合分析研判干部提供参考。

“长期以来,大部分工作在基层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兢兢业业干事,默默无闻奉献。我们要不断完善正向激励机制,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精力、时间、心思都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东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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