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同学,学校给你们发作业本吗?每学期发几本?发作业本收不收费?”近日,芜湖市湾沚区纪委监委在陶辛中学督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四免一补”落实情况时问道。
为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湾沚区纪委监委结合监督职责,对全区中小学落实芜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四免一补”情况开展督查。“四免一补”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初中学生毕业会考和中考考试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生活费,该政策是芜湖市在国家“两免一补”基础上再免除两项费用的惠民政策,自2013年起施行。督查采取抽查财务资料,走访询问教师、学生的方式进行。
“区教育局文件下发后,我校就全部免除了学生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及中考考试费。”南湖学校负责人向督查人员介绍道。
督查组抽查学校相关财务票据、相关台账及其它纸质资料,查看“四免一补”资金使用和作业本练习册发放情况,并随机抽选不同年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共计21人次,详细询问学校落实“四免一补”政策的具体细节和相关流程。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学校能够落实“四免一补”政策,但仍有极少数学校落实政策存在不到位现象。为此,区纪委监委约谈了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下一步,我们将对督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发监察建议书,进一步压实教育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将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四免一补’政策落实不打一点折扣,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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