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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同向发力 提升监督质效

时间:2021-03-29 08:0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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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是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你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对某市直单位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跟进监督中发现,该单位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整改进度较慢,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

巡察和派驻是纪检监察监督职能的两把“利剑”,就如何实现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的紧密协作配合,发挥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使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实现信息共享、同向发力、贯通融合,在结合淮南市实际和充分调研探索的基础上,淮南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挥巡察与派驻“1+1>2”监督合力作用。

巡前信息共享,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信息员”作用。为了实现精准把脉,每轮巡察启动前,巡察办主动对接被巡察单位所在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的特点、业务情况、存在的风险点和落实主体责任、政治生态、信访举报等情况。巡察组依据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供的信息,对巡察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使巡察监督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做到有的放矢、精准高效。

巡中同向发力,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战斗员”作用。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全方位、动态化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协助巡察组对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精准会诊、查实病根、对症下药。巡察组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

巡后成果运用,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员”作用。巡察结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整改监督责任,针对被巡察单位反馈的问题,就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进行动态跟踪督办,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监督意见,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目前,十届市委前十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450个,整改完成率97.9%,移交问题线索273件,立案70件,党纪政务处分6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巡察派驻联动的监督实效不断凸显。(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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