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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湾沚:“全程跟进+结果评价”压实区级分管同志巡察监督“一岗双责”

时间:2021-03-23 09: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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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巡察整改当做一个新的起点,针对反馈问题党组要建账销号、挂图作战,逐一将整改责任明确到人,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日前,在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党组巡察“回头看”反馈会议上,区政府分管同志履行“一岗双责”参加分管单位巡察反馈会议并提出整改要求。

据悉,区委区政府分管同志全程参与对分管单位的巡察监督,并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的职能职责,做好信息通报、人力支持、提供协助等工作,是该区开展巡察监督的固定动作之一。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巡察监督落地落实,湾沚区出台《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巡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探索建立区分管同志“全程跟进+结果评价”工作机制,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建立巡察组向区分管同志征求意见机制。驻点巡察伊始,巡察组专门听取区分管同志对被巡察单位意见;分管同志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客观评价,提出巡察监督重点方向和任务等建议。巡察报告正式形成前,巡察组征求分管同志对重要复杂问题意见。

建立区分管同志参加巡察反馈工作机制。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时,分管同志参加反馈会议,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巡察反馈后,区委巡察办将巡察反馈意见抄送分管同志。

建立区分管同志推进巡察集中整改工作机制。区分管领导审阅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进度滞后或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及时研究、加强督办;对整改中出现的重点和复杂问题,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推动解决。

此外,建立区分管同志参与整改检查评价机制。巡察集中整改期满后,区委巡察办牵头组织开展整改成效检查评估,区分管同志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评价,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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