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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0】淮北矿业集团纪委:亮剑“小微腐败” 让职工群众更有获得感

时间:2021-02-01 08:3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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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收供应商的微信红包、茶叶,不该去吃那顿饭,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总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材料员,拿点吃点无所谓,现在来看,自己作为一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已经违反了纪律规定,害人害己……”

“作为一名基层科区管理人员,自身不正,自身不净,存在侥幸心理,收受礼金礼品、接受宴请,损害职工和企业利益,严重触犯纪律,愧对组织多年来的教育培养……”

2020年7月,淮北矿业集团纪委、省监委驻淮北矿业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为持续深化“严惩小微腐败、管住小微权力”专项行动,根据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情况,及时下发了《关于敦促有关人员限期主动如实交代违规违纪问题的通告》,各单位纪委迅速行动,精准摸排敦促对象1200余人,逐一进行了解核实,告知相关政策措施。在高压态势和政策感召下,一些关键岗位和基层管理人员主动向组织坦白了自身违规违纪问题,积极退缴了违规违纪所得,并作出了深刻反省。

“开展敦促工作,只是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小微腐败’问题的一个举措、一个缩影。近年来,我们在高举高打、严查严办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小微腐败’问题的发生机理和客观规律,更加注重‘小微腐败’整治工作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切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成效,不断增强职工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淮北矿业集团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紧盯问题中“精准画像”,让“小微腐败”曝光现形

2019年3月,在淮北矿业集团2019年度党委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着重强调:“抓住职工群众关注的焦点,盯住具体‘小微腐败’行为,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主动出击、精准发力,开展专项行动”。

问题从现实中来,答案就在实践中找。淮北矿业集团纪委立即组织力量,在综合近年来相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案件查办以及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基础上,广泛到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深挖背后的共性问题,共同研究实施举措,切实“列好纲、点对题、找准路”。

2019年7月下旬,一份由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小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摆在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的案头,引发了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关注。通知中,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班队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存在的“有权不为”“擅权乱为”“以权谋私”三大类“小微腐败”问题进行了精准归类划分,并描述了各自的突出表象,尤其是假借“组织的名义”“职工的名义”“集体决定的名义”决定内部政策;利用职务之便,将掌握的企业内部信息向他人泄露等等一些新问题也被罗列其中,并且要求各单位结合具体实际,有什么问题就重点抓什么问题,切实把专项整治“破好题、出成效”。

2019年底,各单位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共自查自纠风险点631个,编制“小微权力”清单3134条,建立廉洁“红线”管理制度42个,实现了对“小微腐败”的更加清晰、精准“画像”,为持续深化打下坚实基础。

既铁腕惩治,更持之以恒

2020年2月,在深入总结2019年“小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淮北矿业集团党委果断决定:“持续巩固深化‘小微腐败’整治成果,继续开展专项行动,并纳入年度‘六大工程’的重要任务。”

如何深化?如何巩固?对象要更加精准、措施要更加有力、目标要更加清晰。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围绕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围绕推动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一场“严惩小微腐败、管住小微权力”专项行动,再次拉开帷幕。这次专项行动更加聚焦“科区长、班组长、司磅员、材料员、核算员、库管员、设备管理员”等“两长五员”基层权力运行关键岗位人员,剑指职工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及“小事”关照、“小礼”不辞、“小节”无碍、小吃小拿等具体问题,切实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机制。

“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铁腕惩治,这是‘后墙’,不能松,也不可能松。”淮北矿业集团纪委纪检监察二室负责人如是说。专项行动期间,从各级党委的率先垂范、强力推进,两级职能部门的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到对权力清单和问题清单的再梳理、再细化,对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的再拓宽、再研判,挖深挖透老问题背后的新问题,再到积极采取敦促措施、主动实行政策感召,切实抓住关键重点,强化责任担当,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实现了排查一批侵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一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完善一批有效管用制度机制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据悉,连续两年的“小微腐败”整治,截至目前,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件7件,形成了强力震慑,在广大职工群众中收到了强烈反响和广泛好评。

2020年12月22日,淮北矿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方良才在党委常委会上明确指出:“作为国有企业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反腐高压态势,对侵害职工利益、侵害企业利益干部,必须一查到底,公开打击!”充分彰显了淮北矿业集团党委毫不动摇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惩治“小微腐败”的坚定决心和毅力。(淮北矿业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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