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琅琊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安徽省纪委监委关于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从严从实开展政治监督。
做实日常监督。探索实行《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工作规范(试行)》,做实做细“十看十查”日常监督“单月看、双月督”。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单月“听、看、查、访”各驻在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清单;双月通过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查阅资料、调度问题整改进度等形式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截至目前,共开展面对面查看459次,反馈问题清单194份。
深化专项监督。增强“四个意识”、聚焦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文明创建、扫黑除恶、“六稳”“六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讲话精神、制止餐饮浪费及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重点,每月一专题,跟进监督,推动切实把“两个维护”转化为自觉行动。今年以来,已开展11项专项监督。
强化同级监督。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列席班子会、督导民主生活会、配合联系室召开“季度谈”等方式,紧盯单位领导班子在履职尽责过程中是否存在政治偏差。督促班子成员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针对日常监督查看的问题,采取“定向诊治”的方式,以谈心谈话的方式及时指出、及时提醒、督促改正,确保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增强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意识,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同级监督229次。
联动巡察监督。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及时向巡察组反馈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及日常监督情况,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巡察、派驻(出)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不走的巡察组”作用,及时跟进巡察整改工作的各个环节,列席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合力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截至目前,区委前十二轮巡察涉及的317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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