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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推行月报告制度 村级监督再发力

时间:2020-06-09 15:2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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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纪委监委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创新了村级纪检委员“月报告制度”,有效抑制了“微腐败”的滋生。

紧盯“小微权力”,创新制度设计。充分发挥361个村(社区)365名村级纪检委员(纪委书记)的“探头”和“哨兵”作用,推深做实日常监督,将“三重一大”、“三资管理”、村务党务、党员婚丧嫁娶报备情况等问题,每月按时书面向乡镇纪委和协作区报告一次,强化村级在小微项目、小微权力中的监督,严防基层“微腐败”。

围绕监督主责,用足谈话提醒。乡镇纪委和协作区将根据纪检委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村级纪检委员第一次出现报告不全面或未监督到位等小问题时,给予一次提醒,第二次出现问题会收到黄色的提醒单,给予“黄牌警告”,第三次再出现问题就会收到红色的提醒单,给予“红牌问责”。2019年元月份实施以来,已经针对村级有关问题最多的已提醒了3次。

做实村级监督,促进信访降量。村级纪检委员月报告制度施行以来,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的落实,受到基层党组织的理解和支持,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感觉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让村“两委”干部也感到监督执纪总在身边。近两年来信访件反映的内容,很少有没有村务党务不公开,或者是党员婚丧嫁娶没报备等问题,信访件也下降17%以上。(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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