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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量身定制提高谈话函询精准度

时间:2020-06-04 09:3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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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怀远县纪委监委把谈话函询作为落实“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监督,真正实现挺纪在前、治病救人。今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6人次,占比65.3%,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28人次。

该县制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操作指引》,明确谈话函询的请示报告程序和承办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的职责权限,规定谈话函询前必须“量身定制”谈话函询方案,逐级审核把关。根据谈话函询情况对不同情形做出分类处理,对反映问题不实的,及时澄清事实,快速了结;对存在轻微问题,且能主动承认、积极改正的,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对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被反映人避重就轻、拒不说明问题的,进行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转为初核,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据党纪法规严肃处理。

同时,该县还建立健全监督回访机制,对谈话函询对象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进行“二次约谈”,直至启动问责程序,杜绝“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为充分发挥谈话函询的警示教育作用,还制定了《怀远县纪委监委机关谈话函询等事项通报制度(试行)》,要求党员干部将接受谈话函询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并及时把具体情况通报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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