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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巡派联动同向发力 发挥叠加监督效果

“整改措施少、报告内容空,语句表达模糊不清……”,这是来安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在对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情况督查时直指问题的一个场景。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来安县推行巡察与派驻联动监督模式,将巡察工作与派驻机构工作相结合,通过巡前画像、巡后促改等,实现巡派无缝对接,“利剑”与“探头”相互促进、联动发力,进一步发挥叠加监督效果。

巡前主动协助画像。巡察启动前,派驻机构发挥“前哨”作用,对所监督单位的重点工作、廉政风险点,“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分工和个人重大事项,甚至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岗位适应能力、团结干事、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向巡察组提供监督单位的立体政治生态“画像”,以便巡察组在最短时间内摸清情况、查找问题,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提高巡察工作效率。

巡中打牢思想基础。通过参加巡察工作动员会、相关党组会、巡察工作汇报会等方式,向被巡察单位传达强调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任务、纪律要求等,督促被巡察单位在接受巡察期间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如实提供巡察所需各项资料情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同时还通过个别谈话、电话交流、上门走访等与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巡后拓展整改成效。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巡察情况反馈,派驻机构发挥“常驻不走”的监督优势,通过列席会议、查看台账资料、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对巡察整改各环节及时监督,压实整改责任。同时结合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共性问题在综合监督各单位全面排查,提出整改建议,扎紧制度笼子,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落到实处,进一步拓展监督成效。截至目前,已对教育系统专项巡察和第七、八轮常规巡察发现470个问题实现联动监督,提出监督意见94条,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工作制度51项。

“建立巡派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巡前、巡后相互协作,使与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衔接更加紧密,监督力量更加强大,起到了1+1>2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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