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玉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甚至以周转为名直接开口索要……”近日,在来安县公安局会议室里,该局正在运用原政委陶玉江案件开展“一书一会一课一谈一对照一排查”系列警示活动,进行以案施教。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来安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运用“三书三会三现场”,在体现震慑警示的基础上,注重分类施教、一案一警,严防警示教育走过场,杜绝胡子眉毛一把抓。
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撼性、警示性,该县建立“三书三会三现场”机制,“三书”即在审查调查中引导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对象撰写《忏悔书》、《警示家书》、《警示忠告书》,进行反省反思悔过,提醒忠告家人和原单位干部职工。“三会”即组织开好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宣布处分决定、通报主要案情、宣读“三书”、开展廉政谈话、查摆剖析整改等,汲取深刻教训,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三现场”即通过现场旁听庭审、听取现身说法、现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体验式教育,进行身临其境、零距离警示,提升教育的震慑力和说服力。
为突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该县强化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地区、单位、系统跟进指导审核力度,尤其是对重点系统领域,严格审核警示教育方案是否结合实际,是否将县委《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突出问题进行认领,是否建立完善相关机制等。还组织人员到发案单位调研走访,在分析研判、寻找原因的基础上,在完成全县规定动作的前提下,要求融入身边反面教材和地区红色文化、行业文化等资源,制定党员干部最想参与的、最震慑心灵的的警示教育特色动作,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一切动作重实效。
为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化,该县还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的意见》,要求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一案一警示”活动,用好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全体党员干部警示警戒警醒。(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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