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同志,经梳理汇总,现将您所联系帮扶的贫困村涉及的有关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清单交给您,请在日常到基层督导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时,从严从实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近日,黄山市30多名市级领导分别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提示函”。
为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责任,按照市委要求,由市纪委立足落实同级监督工作职责,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及“回头看”发现的,涉及39个贫困村和9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286个问题全面梳理整理,列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以提示函的方式发给挂点联系帮扶贫困村的市级领导。
“提示函”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统一制发,原原本本向相关市领导反馈被巡察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挂点联系帮扶市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在深入基层督导调研的同时,督促各级和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反馈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推进整改。挂点联系帮扶的市领导负责整改质量的审核把关,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反馈市纪委监委机关。
“给市级领导发提示函,既强化了市级领导抓脱贫攻坚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也是市纪委监委机关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通过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和协助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实践。”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说。
据悉,该市还将抓住正在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有利时机,把中央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列入“354+N”问题整改歼灭战的重要内容,作为“三查三问”的重点事项,列入市委大党建考核,同时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继续按不少于5%的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巡察“回头看”,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抓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以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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