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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把脉会诊”评查案件 “对症开方”提升质量

时间:2020-04-16 09: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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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这次案件评查工作真是受益良多!特别是‘案件评析’和‘以评代训’环节,让我深刻领会到了把好案件质量生命线的重要性……”“此次评查工作以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提升案件质量为导向,坚持案件评查和工作指导相结合,采取突出重点、抽卷评查、集体研究的方法进行。”近日,泾县纪委监委组织成立5个案件评查小组,对2019年度该县查办的“第一种形态”案件质量集中开展“把脉会诊”,相互“亮家底”“找短板”“开药方”。

为确保“第一种形态”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推进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杜绝出现将违纪事实清楚、应给予纪律处分的问题以第一种形态方式“拉闸放水”,将适用第一种形态的“拔高”处理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2019年度“第一种形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突出“监督再监督”定位,紧紧围绕案件查办“二十四字”方针,针对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对案件进行逐一过筛、严格审核。

据悉,此次评审主要侧重于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理的案件进行集中点评、现场反馈,重点解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间不会转化、随意转化等问题,突出对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的评审。评查期间,各评查小组共调取案卷40余卷,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并制定个性化整改清单,力求达到以查促改、以改促提、举一反三的效果。

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县纪委监委以典型案例解析、传授方法经验、现场释疑解惑等形式进行集中讲评,做到立行立改;对发现有处理不精准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立即予以纠正。同时,还建立了案件评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把工作做在平时,对案件常把脉、常问诊,不断提升案件审查工作质效。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极其重要,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打造“铁案工程”为目标,强化案件质量责任制,督促审查调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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