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巡察反馈县残联执行惠残助残政策有偏差、残疾人证出入口监管不严等问题,我们立行立改,细化责任清单,对重点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对21个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3条,现已完成问题整改20个,新建、完善《残疾人就业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13项;严把残疾人证出入关口,经重新鉴定后换发残疾人证1192个、收回二代残疾人证900余个,清退到位资金17350元……”休宁县残联主要负责人在全县巡察整改现场会上如是说。
自开展政治巡察工作以来,休宁县委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通过压实责任、完善机制、督查督办、严肃问责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党委对巡察整改的监督,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截止目前,全县前八轮巡察共反馈159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38个,正在整改落实352个;挽回损失576万余元,清退违规资金177万余元。
压实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巡察整改部署、督办、约谈、反馈等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点人点事点问题,从严要求整改标准,督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抓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对标对表中央要求,直面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突出效果导向,坚决彻底整改。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还深入被巡察单位实地督导,要求以整改为契机,对照“六围绕一加强”,纠正各种偏差,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
聚焦问题严抓整改落实。注重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措施、限时整改、对账销号。县纪委监委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持续紧盯责任主体,对被巡察各单位实际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核查整改效果和整改真实性,确保发现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建立健全《休宁县政府投资小额零星工程交易管理办法》、《休宁县规范村级微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569项制度,有效堵塞制度漏洞,不断扩大巡察监督成果。
常态监管注重巡察实效。创新推行巡察整改集体约谈、集中审核、现场观摩、部门会商等“四会”机制,紧扣存在问题督促立行立改,着力推动解决整改标准不清、整改质量不高等问题。实行一个问题一份整改底稿制度,并要求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巡察机构组织对14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结合全县“严强转”专项整治行动对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访问效,对整改落实不彻底的督促再整改,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量,切实发挥巡察治本作用。(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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