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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巡察“前置预审” 让监督“先行一步”

“这个村的便民服务中心在建设时,存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工程款拨付未公示的问题……”

近日,濉溪县委第一巡察组在进驻某村前,即通过前置预审掌握了该村在财务等方面的问题线索,队伍尚未进驻,监督已经先行。

今年年初,濉溪县委组建6个巡察组,计划对4个镇、236个村(社区)开展巡察。但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常规性巡察工作暂时无法开展。

“疫情期间,无法驻点巡察,但可以创新方式方法,将准备工作做足,为驻点巡察打好基础。”

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实际及巡察工作需要,县委巡察机构及时调整巡察计划,紧盯十一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目标,一方面制定巡察工作操作手册,发放到每位巡察干部手中,帮助其提前掌握巡察相关要求;另一方面,实行财务前置预审机制,即紧盯村级重大建设项目、农村“三资”管理处置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问题,在正式巡察前,先行完成相关镇的重要财务审查,从台账中发现问题线索,“带着问题”进驻巡察。

财务前置预审机制启动后,濉溪县委巡察办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组建4个集中审查组,对4个重点镇的重大财务支出逐个进行“体检”,梳理和发现一批疑难复杂线索,形成“线索手册”,转交至各巡察组,使他们“手中有料”“心中有数”,在进驻开展巡察时更能有的放矢。

同时,针对基层巡察力量有限、“熟人社会”干扰等问题,濉溪县在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工作中,区分问题较多、问题一般、问题较少的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立了审计开路、巡察跟进、审查调查作保证的“三方联动”工作模式,交叉运用常规、专项、机动式等巡察方式,通过层层过筛、有序衔接,打好“组合拳”,高效精准发现问题。(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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