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滁州:“三个精准”推动暖心回访工作向纵深发展

时间:2020-03-16 09: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张主任,上半年你因工作失职受到党纪处分,今天我们代表组织对你开展暖心回访,请谈谈你受处分后的思想认识?”

“受处分初期,我思想上确实有些想法,认为仅仅因工作上的一些失误就挨了处分,经过党组织教育,我现在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吸取深刻教训,更加从严要求自己,并积极履职担当,把份内工作干好。”这是滁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受处分的某县级干部开展暖心回访时的场景。2019年,滁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370余名受处理人员开展了暖心回访。

为做好2020年全市暖心回访工作,激励受处理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滁州市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优化暖心回访工作,通过“三个精准”推动全市暖心回访工作向纵深发展。

精准确定回访对象。坚决杜绝暖心回访工作“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受到问责处理的人员,受处理后思想消极、工作精神状态不振的人员,或违纪受处理后又因故意违纪受到处理的人员列为回访教育重点对象,做到有的放矢。

精准规范回访程序。明确回访责任主体,实行暖心回访分级负责制。量身制定回访教育方案,明确谈话人员范围和重点,不搞“千人一面”。探索创新家访、召开党群代表座谈会或发放调查问卷等回访教育方式,并视情商请回访教育对象所在党组织相关负责人参与回访。坚持回访教育与监督“两个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排忧解难相结合、与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相结合。创制《回访教育谈话情况登记表》、《受处理人员所在党组织(单位)评价表》和《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以“三张表”客观真实反映回访教育对象思想、工作等情况。

精准运用回访结果。对思想认识到位、彻底改正错误、工作表现优秀、干部群众反映好并且符合有关任用规定的回访教育对象,以适当方式向有关组织提出使用建议;对事迹突出、工作成效明显的,积极商请宣传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凸显回访教育实效性,促进和激励其他受处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作风懈怠的,通知所在党组织(单位)加强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拒不悔改或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为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滁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