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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整治不担当不作为 大力提振干部精气神

时间:2020-02-29 07:4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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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宣城市着眼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大力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通过采取科学界定情形、广泛收集线索、精准核查事实、持续强化处理等多项举措,强化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问责追责,着力提振干部精气神,激励大家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列明清单,科学界定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形。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宣城市治理“为官不为”行为办法(试行)》,明确将不担当不作为具体表现领域细化为“10种情形”,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执行、谋改革促发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民服务落实民生、行政执法社会管理、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履行工作职责、工作生活作风、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等,并梳理具体情况、列出详细清单,确保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的界定有依据、可参照,为全市党员干部提高工作效能,积极履职尽责提供了制度遵循。

快查细办,精准核查不担当不作为的事实。拓宽线索来源,充分发挥信访、媒体、网络等渠道作用,深挖各种形式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建立健全与各类举报投诉平台联动及问题线索快速核查机制,成立问题线索核查小组,对重点问题线索一案一授权,细化分工,做到责任到人。建立专门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详细登记线索编号、被反映人、内容摘要、分流去向、办理责任人等要素,全程跟踪督办线索处置情况。核查工作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延长15个工作日,事实清楚、不需要核查的可直接作出处理。同时,严把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关,防止诬告、栽赃情况发生,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重新调查,从关心爱护干部的出发点开展核查工作。

惩治结合,持续强化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处理。对查实的不担当不作为行为,情节较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处理,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根据情况则给予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处理,并将处理情况纳入干部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定期通报曝光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处理情况,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

据悉,目前该市已处理不担当不作为干部3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批评教育等处理15人,切实达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教育警示、纠错整改的目的,在严明纪律中充分体现“严管厚爱”。(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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