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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容错免责为担当者穿上“防护服”

时间:2020-02-25 09: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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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同志,你好!今天,我们是专门来澄清对你的不实举报,组织上为像你这样认真负责的疫情防控志愿者点赞!”2月15日上午,天长市冶山镇纪委书记潘广林等人来到该镇长兴社区,微笑着对一位60多岁的党员、退休干部应春永说道。

原来,2月13日晚7时许,冶山镇纪委接到反映长兴社区志愿者应春永在卡点管控工作中态度蛮横的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当晚,一位朱姓女子从南京来天长看望父母,欲强行经过应春永所在的苏皖交界处长兴监测点,应春永严格落实卡点管理规定,阻止其随意进入,朱姓女子情绪激动、不服从管理,双方发生争执。附近居民误认为应春永工作作风粗暴,便拨打了举报电话。根据调查结果,该镇纪委及时登门为应春永澄清正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作为一名老党员更是义不容辞。受这点窝囊气咱不怕,就怕因为不坚持原则,而给国家和群众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老应激动地阻断身旁眼眶红润准备“插话”的老伴,义正辞严地表示。随即他又指着身上志愿者服装和工作证,“看看,这就是我的‘装备’,到点了,我不陪你们了,得去卡点执行公务。”

疫情防控期间,天长市纪委监委按照“特事特办、即收即办、急事急办、马上就办”原则,对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及时依规依纪依法受理办理。为此,天长市出台了《进一步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具体举措》。对于在疫情防控一线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果断决策、及时处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的干部,根据“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按程序予以容错纠错免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干部,予以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截至2月19日,该市纪委监委对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91个问题,精准梳理,均以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纪委监委就是要精准慎重问责,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讲究方式方法,鼓励、激励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挺身而出、扎实工作。”天长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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