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合肥: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提出新要求

时间:2020-02-10 08:1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近日,合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提出新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把监督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牢固树立打攻坚战和持久战的思想,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工作部署以及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要求,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讲究监督方法,提高监督实效,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凝心聚力、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通知强调,要把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开展监督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擅自离岗脱岗空岗、落实管控措施不力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等问题并造成较大影响,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和重要情况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核查、不及时处置,思想上麻痹、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以及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一经查实,第一时间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坚决反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工作中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搞“表格式防疫”“文件式防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通知要求,要建立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严而有序地抓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发挥“探头”作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构筑严密疫情防线,做到科学防治、精准施治。

通知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勇于在关键时刻站出来、冲在前,以实际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合肥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