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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州:回访激励 促“有错”变“有为”

时间:2020-01-08 15: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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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原则,出台了《关于对受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关心关爱和使用工作暂行办法》,对2019年受处分的88名干部进行了暖心回访,帮助“有错”干部正确认识问题,改正自身错误,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实现了“有错”向“有为”的转变。

因人施策,突出“准度”。从受处分人员的个人情况、违纪类型、处分结论、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方面入手,采取因人施策的灵活方式,提高回访工作的精准度。对轻微经济违纪类党员干部侧重于提高其党性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对工作作风违纪类党员干部侧重于提高其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使其树立正确权力观;对工作失职类党员干部侧重于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强化其纪律规矩认知,使其正确对待纪律处分,防止“重蹈覆辙”。

鼓励斗志,突出“温度”。在回访过程中一方面注重倾听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心声,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解开心结,提振精神,重拾斗志,增强干事创业的信心,以优良的工作实绩表达悔过之心;另一方面注重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评价和反映,要求党组织多关心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优秀党员干部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跟踪问效,突出“深度”。注重做到“两个结合”,将回访工作与解除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等工作结合起来,帮助受处分人员轻装上阵;将回访工作与警示教育、学习培训等工作结合进行,促使受处分人员强化学习,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建立健全回访台账,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工作状况,帮助受处分人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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