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处分后,内心一度十分迷茫,担心组织再也不信任有污点的自己,干啥都没劲,幸好组织第一时间对我进行回访,经过几次谈心谈话,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因低保动态调整工作把关不严而受处分的村干部老孙在接受镇纪委帮扶回访时激动的说。
自《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关爱帮扶工作暂行办法》出台以来,砀山县纪委监委秉承关爱干部既要“惩前毖后”,更要“治病救人”的原则,扎实开展“一对一”结对关爱帮扶工作,为受处分人员“问诊”、“开方”,做好“康复”工作。
精准“问诊”。由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党组)做好关爱帮扶工作,分级管理,实行受处分人员关爱帮扶责任制,确定关爱帮扶负责人和帮扶方式,根据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当前工作表现及心理状态等,精准做好关爱帮扶方案,一户一档。
对症“开方”。在黄金回访期内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通过回访细致剖析原因,讲党章党规党性,聚焦个人努力方向,进行科学心理疏导,做好台账记录,形成完整关爱帮扶工作档案,因人因事定“方”开“药”。
跟踪“康复”。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帮扶回访,跟踪关注“康复期”履职实绩及实际困难,使帮扶工作产生实实在在的成效,杜绝一“访”了之。对于认错纠错深刻彻底、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工作作风转变明显、工作实绩突出的受处分人员,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用人建议,激发受处分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据悉,截至目前,该县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达690余人次,彰显了严管厚爱相结合的纪法效果,唤“初心”、祛“心病”、解“心结”,确保让每一名受处分人员重焕生机,履职担当。(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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