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围绕抓好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市直单位的基层纪检组织建设,黄山市着力在“快、优、稳、严”四字上下功夫,同步推进基层纪检组织人员调整,确保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组织调整部署“快”。在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后,第一时间印发方案,要求组建和重新组建且名称变更的市直单位及时成立相应的基层纪检组织。
人员力量选配“优”。鼓励引导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能力强、勇担当、乐奉献的优秀年轻党员干部从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履职尽责真本领,做到有原则、有底线、有规矩。
工作衔接突出“稳”。要求新上岗的纪检干部做好相关交接工作,深入了解掌握本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学会“弹钢琴”,搞好统筹。
监督责任落实“严”。要求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委重视机关纪委建设,强化对机关纪委的领导,支持、指导机关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要解决机关纪委在组建中存在的兼职纪检干部工作任务重、纪检业务不熟悉、畏首畏尾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机关基层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的首要职责。(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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