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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制定监督检查办法 深入推进“三查三问”常态化

时间:2019-02-20 08: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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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开展“三查三问”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扎实推进“三查三问”工作常态化,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近期,阜阳市印发《推进“三查三问”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对“三查三问”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规范和细化。

明确范围对象。为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是乡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细化内容任务。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常态化开展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履行“三查三问”主体责任情况、“三查三问”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建章立制情况、严格问责及结果运用情况、“三查三问”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作风根本转变。

确定方式方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常态化自查自纠、定期专项检查、组织明察暗访和开展巡察监督等方式,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开展反馈整改。

强化结果运用。办法规定,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作风问题突出,不认真纠正整改问题的,督促检查不力以及失职失责的等严肃问责。检查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衡量政治生态优劣的重要依据。(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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