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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刀刃向内 高压治理“清内鬼”

时间:2018-12-25 16:5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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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20日发布一则消息: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公开简历显示,邱大明,1962年6月出生,吉林榆树人,长期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本应该时时刻刻以纪法为本、以反面案例为戒,做正风肃纪的守护者,但却在今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调查发现,邱大明身为省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全无,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监督执纪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甚至充当“内鬼”,干扰审查调查工作,泄露中央巡视移交线索处置情况,违规干预、插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并跑风漏气,对抗组织审查。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邱大明、魏健、罗凯、申英、朱明国、钟世坚……近年来一个个被严肃查处的“内鬼”案例充分表明:在纪检监察战线上,缺少“钙质”者有之,“通风报信”者有之,“串通一气”者有之。这些落马的“内鬼”所具有的共性问题,往往都是跑风漏气、以案谋私。更有甚者是以职务影响力谋私,把谋利的空间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之外的领域。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是极其危险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后,监督范围扩大、权限丰富了,也正因为这样,使得纪检监察干部容易成为腐败分子围猎和拉拢的对象。一些腐败分子为了降低腐败风险,提高腐败安全系数,必然会从纪检监察队伍中寻找他们的“保护伞”和“避风港”。因此,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部门”“重要岗位”“关键人物”就必然成为他们渗透、侵蚀、拉拢的主要对象。一旦得手了,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伤害,将比一般干部更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纪委要做好自我监督,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三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五次全会上要求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六次全会上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这些震耳欲聋的话语,不仅是对纪检干部的殷切期望,更是为“内鬼”“蛀虫”敲响了警钟,体现了党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态度,表明了反腐没有“禁区”。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随着反腐持续推进以及从严治党的加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监督别人,必须对自己“更狠点儿”,刀刃向内,以高压态势“清内鬼”。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界首市纪委监委  饶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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