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伴着一声庄严肃穆的法槌声,阜南县会龙镇芦庄村原支部委员、文书党洪礼涉嫌贪污案在阜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阜南县纪委监委将庭审现场作为业务学习“课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现场旁听,“零距离”接触法庭庭审过程,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教育效果。
庭审现场,大家仔细倾听公诉人、辩护人的控诉申辩和举证质证,现场观摩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直观了解庭审中控辩审三方的证据标准,对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如何有效收集、固定证据有了更加深刻、直观地认识。
“《监察法》实施后,证据要求更严谨,程序步骤更规范,这对我们办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线办案人员以后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转变取证观念,提升办案能力。”在观看庭审过程中,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吴过说道。
“旁听职务犯罪的庭审是一种非常好的学习方式,能更好地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程序意识,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推动实现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谈到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庭审旁听活动初衷时,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桑锴说,通过“面对面”接触纪检监察干部被庭审,还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真谛,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抵御诱惑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专家讲座、小组谈论、观摩学习、业务探讨……县纪委监委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多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成为其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不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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