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起,亳州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工作,严查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追缴违纪资金323万元。
精心谋划,多方联动。印发《亳州市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市财政局、车改办、行管局,重点整治公卡私用、变卖套现、私车公养等7个方面内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铺开、扎实开展。
分步实施,强力推进。全市400余家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主动上缴违纪款。全市成立10个督查组,采取实地走访调查、查阅财务凭证、查询大数据信息等方式开展重点督查,随机抽查公安、国土等重点单位及自查零报告单位193家,发现漏报、瞒报等问题线索171条。
细化责任,精准追责。对自查阶段主动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单位和积极上缴违纪资金人员,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工作不力、欺上瞒下、对抗整改纠错的,依规依纪从严处理。在专项整治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辞退35人,立案在查1人,追缴违纪资金323万元。
建章立制,长管长效。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油耗预警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全市公务加油卡管理工作制度,形成财政、行管等部门对公务加油卡管理使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公务加油卡违规使用行为的发生。(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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