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增强党政“一把手”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近日,六安市叶集区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管实施办法》,对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组织领导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共五章26条。
《办法》明确规定监督对象为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主要内容为遵守党纪、政纪,规范用权、履职等方面的情况。监督管理主要形式为制度执行、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八小时”外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
《办法》还特别对区直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作了硬性规定。对违反《办法》规定的“一把手”,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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