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委对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党委委员、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焱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焱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多次与他人串供,销毁有关材料,干扰巡视工作,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购买高档酒水,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持有股票等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安排下属企业向他人出借资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焱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几近全面破纪,集思想蜕变、政治攀附、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于一身,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焱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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