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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落实专题警示教育要求 举办《监察法》专题辅导报告

时间:2018-07-25 10:4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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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下午,省民政厅举办“安徽民政大讲堂”第24期,邀请省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专题讲授《监察法》。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郑斌主持会议,厅巡视员陈超英出席会议,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厅属单位工作人员90余人参加报告会。

讲授人指出,制定《监察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随后,讲授人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及学习体会,从《监察法》出台的背景及制定过程、《监察法》出台的现实意义、主要内容和适用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地讲解。

郑斌指出,作为一部由全国人大全体会议通过的基本法律,学习、掌握《监察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法律条文,决不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监察法》。《监察法》的讲授内容既联系实际、通俗易懂,又具有思想高度、理论深度,对大家准确理解、把握和运用《监察法》具有深刻的指导和推动意义。

郑斌强调,全厅党员干部要以此次授课为契机,通过集中学习、深入研讨等形式,深刻领会《监察法》等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提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要把学习贯彻《监察法》和正在开展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树立法治观念,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要自觉接受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全体党员干部要树立底线思维,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党内法规的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努力在全厅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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