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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徽州:强化监督问责 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18-05-18 09: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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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黄山市徽州区动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实施年”活动,始终扭住强村富民这个“牛鼻子”不放,通过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村级项目建设,履行脱贫攻坚职责,奋力谱写乡村振兴的“徽州篇章”。

一是压实责任推动发展。对照涉农项目政策落地、审批验收、资金安排各个环节,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农、林、水、财政等涉农部门直接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规范“三资”管理,制定《徽州区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方案》,推进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建设,严格村级财务支出审核把关。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对全区48个村(居)的财务情况进行“一年一抽审、三年一轮审”,有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截止目前,48个村(居)中有13个村(居)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

二是突出重点精准监督。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实施精准监督,将群众关心的涉农资金、脱贫攻坚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作为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监管范畴。加大对乡镇干部、重点岗位干部的谈心谈话频次,对重点人员重申纪律规定,更加注重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17年以来,先后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实施问责4人。通过有效监管,各项惠农政策得到落实, 2017年该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569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2个百分点。

三是抓常抓长改进作风。强化作风效能联合督查机制,加大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力度,紧扣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森林防火、防汛等重点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2016年以来先后开展作风督查和明察暗访190余次,启动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生态环保和扶贫领域等方面问责工作,共问责32人。紧盯“四风”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2017年以来,共查处并通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严禁村干部在本村承包或变相承揽、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同时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行为、改进村干部作风,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牢招投标关口,强化部门联动管理,建立多层次招投标社会监督机制,从严审核招标前置条件,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将监督贯彻招投标全过程。组织美丽乡村专项资金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检查,着手制定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跟进制度约束。积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分析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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