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淮南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穆台村原党支部委员、妇代会主任郑玲侵占冒领计生户奖扶资金问题。郑玲将本村村民王某某和唐某某的计生户奖扶资金卡从建卡开始一直自己持有,期间分别领取奖扶资金4200元和1900元。郑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分别归还王某某、唐某某。
二、淮南潘集区夹沟镇企业办、安全办主任陈家田违规收取费用问题。夹沟镇企业办、安全办主任陈家田在为经营户办理烟花爆竹许可证中,违规向10户群众收取100元/户的“文字材料费”,共计1000元。陈家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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