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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2017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08人

时间:2018-02-27 15:5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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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纪委监委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7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0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35人占46.3%;第二种形态208人占40.9%;第三种形态57人占11.2%;第四种形态8人占1.6%。

打好预防针,抓实抓细护“森林”。开展“党纪条规学习年”“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将党章党规党纪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通过开展测试,使党员干部明规守纪。组织党员干部“走进看守所”“走进庭审现场”、到反腐教育基地接受教育18000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5800余人次,开展重温入党誓词33500余人次,向科级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600余条,打好“廉洁”预防针。

架设探照灯,抓早抓小治苗头。推进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1托N”等方式,共发现问题线索178件,查结122件。集中统一管理所有的问题线索,做到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及时处置,提高分析研判质量,注重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通过函询谈话提醒,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灵活运用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措施,实现教育挽救,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纽紧制度阀,源头预防治未病。用制度管人管事,针对执纪审查、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5项,督促各镇街、市直单位建立健全制度62项。健全村级微小权力制约机制,制定《关于推行村级干部积分制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权力预警机制,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开展廉政提醒“月月谈”,对执行“六大纪律”、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重点提醒谈话,根据重大节日、提拔任用和警示教育等工作需要,进行日常提醒谈话,构筑思想防线。

握牢问责绳,严查重处遏增量。坚持查处力度不减弱、零容忍态度不改变,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开展扶贫领域“利剑护民”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线索18条,14人受到党政纪处理、6人受到组织处理。开展规范工程领域管理专项整治,排查项目431个,给予6名责任人通报批评等处理。2017年,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87件,同比下降34.4%;了结问题线索30件次,同比增长68.2%;立案248件,同比增长25.2%;结案250件,同比增长27.5%,给予党政纪处分248人,其中科级干部5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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