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案件查办质量,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规范化,提升全市执纪审查人员业务水平,明光市纪委在纪律审查中形成了“案前参照有模板、案中监管有痕迹、案后检查有考评”的工作机制。
注重标准化建设,制作审查工作模板。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安徽省纪委出台的实施细则,结合明光市纪律审查工作实际,组织纪律审查各相关业务室,制定了明光市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及文书模板,从线索管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到处分执行各环节全覆盖,使案件查办工作有了清晰、标准的参考说明书,为案件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注重过程中监管,建立“四单”反馈制度。发挥执纪审理工作的审核监督职能,实行“审理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反馈单”“二次审理问题清单”“二次审理整改落实反馈单”四单制度,把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列明,指明整改的方向,各审查组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根据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逐一填写到反馈单中,送审理室审核后,方能进行处分。2017年全年共发出《审理问题清单》20件,全部在《整改落实反馈单》中落实到位;发出《二次审理反馈单》68件,整改落实后收回《二次审理整改落实反馈单》68件,切实保障全市案件查办质量。
注重常态化考核,定期组织质量检查。2017年分别在年中和年尾各组织一次全市案件质量大检查,依据案件质量考评细则,严格按照自评、检查、评议、整改、总结、培训六步骤压茬式推进检查工作,逐案反馈问题,逐件整改落实。检查结束后,每次都形成一份全市案件质量分析报告,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类进行统计分析,找出我市纪律审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有力推动全市案件质量再提升。(滁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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