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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2017年巡察反馈问题466个

全年4轮对24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3 个村“点穴式”巡察,2个镇扶贫领域“机动式”巡察,对1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6所中心校延伸巡察。巡察反馈问题466个,移交问题线索181条,立案30人,移送司法4人……这是2017年县委巡察工作成绩单。

一年来,县委把巡察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把利剑紧抓在手。通过突出政治巡察,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整改落实,推动巡察监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支重要力量,充分发挥了巡察监督的震慑治本作用。

坚持高位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强化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调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内各县区率先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设立“一办四组”县委专职巡察机构,落实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出台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目标任务,严明巡察纪律,推动县委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把政治巡察摆在巡察工作的首要位置,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来定位和谋划巡察工作。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把意识形态纳入巡察,实现精准发现问题,使每轮巡察都成为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整肃立规之巡。建立巡视巡察联动机制,保持与省市巡视巡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省市县联动对粮食系统开展巡察,市县联动对交通局开展巡察,发挥巡视巡察联动效应。

强化巡察整改。县委常委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并就巡察整改和巡察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五账管理法”,按节点销账,一线督查整改,推动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60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处置问题线索110件,立案35人;县委巡察反馈466个问题,已整改280个,移交问题线索181件,已处置142件,立案30人,移送司法4人。深入研究分析巡察发现问题的根源,着力探索有效工作方法,建立完善制度211项、重要改革措施5项,充分发挥巡察治本功能。(芜湖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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