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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通报四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8-02-13 16: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全省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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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阳颍东区袁寨镇西康村扶贫专干康常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7月,颍东区委巡察组巡察袁寨镇西康村发现该村存在精准扶贫分户明细账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数据库不一致、帮扶成效档案资料不完整、扶贫手册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康常云身为中共党员、村扶贫专干,违反工作纪律,工作疏忽大意,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17年12月,经袁寨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康常云党内警告处分。

二、阜南县老观乡规划所负责人徐洪密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2年,阜南县老观乡河口村村民徐某某申请危改资金期间,将自己一般贫困户资格虚报为“五保户”,徐洪密在未认真核实徐某某“五保户”身份的情况下即签字同意上报,致使本应获得10000元危改资金的徐某某实际获得20000元。2018年2月,经老观乡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徐洪密警告处分。

三、阜阳颍泉区行流镇仁和村党总支原委员、副书记王子新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问题。王子新在担任仁和村党总支委员、副书记期间,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亲属办理低保,致使其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金11643元;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办理危房改造,致使其亲属违规享受危改资金50000元;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其亲属发放救灾款2100元,个人非法占有救灾款700元。2017年10月,经行流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子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追缴违纪资金64443元。

四、界首市田营镇吴桥村党总支原委员张子君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至2015年,张子君包保吴桥村吴西自然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崔某某、张某某等三人办理危房改造,并分别收取三人“感谢费”5000元、2000元、1000元。张子君身为中共党员、吴西自然村包保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3月,经界首市田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子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阜阳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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