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黄山屯溪:组织监委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时间:2017-12-14 17: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近日,黄山屯溪区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分公共部分的法律和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

本次法律知识考试,旨在进一步增强新任监察干部法治意识,着力提升监察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履职的能力。整个考试过程井然有序,考场纪律严明,参加考试的6名同志态度认真,考试的成绩将作为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监察干部的重要依据。(黄山市纪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